案例解答 正文

案例解答 |职工上班时间下楼取快递摔伤算工伤吗?

发布于:2020-01-16 09:51:37来源: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案例

小李在一家IT公司上班。“双11”时候,小李买了一个新手机,为了能及时拿到快递,就把收货地址填上了单位的地址。1113日上午10点,快递员通知小李下楼取快递。小李迫不及待跑步下楼,不料在楼梯上摔了一跤,造成身体多处骨折。

小李的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?

案例解答

答案是:不算!

案例依据
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(一)项的规定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
小李在楼梯处摔伤,虽然是在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内,但其取快递属于个人行为,与工作职责无关,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,因此不属于工伤。

但如果小李要取的快递是领导安排替单位采购的办公物品,那小李的情况就属于因工作受伤的,可以认定为工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