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于:2025-02-24 16:00:55来源:
通 知
为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,实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,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,按照市职改办《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》要求,现全面梳理我中心存档人员自2010年1月1日以前及以后通过评审(2020年后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不需要上报,之前上报过的人员不需要再次上报)、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。
一、上报人员范围:一是现我中心存档人员;二是2010年以前及以后,在我省通过评审分别取得初级、中级、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人员(通过考试取得的职称以及2020年后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不在此范围内),三是2020年以后通过认定取得的初级、中级职称,上述四个级别的职称数据须全部进行录入。
二、上报流程:个人存档的,下载并填写《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梳理完善个人承诺书》(个人版)、《上报数据模板》,将《承诺书》、职称证(2020年后通过认定取得的初、中级,如无证书提交考核认定表照片)、身份证照片及电子版《上报数据模板》发至我中心邮箱;单位存档的,由单位人事统一下载《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梳理完善个人承诺书》(单位版)、《上报数据模板》并填写,将《承诺书》(单位统一填一份)、职称证、身份证照片及电子版《上报数据模板》发至我中心邮箱。
三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没有入档的,请存档单位或个人尽快携有效证件、存档协议及入档材料到我中心入档。
四、联系方式:0318-2215010
备注:《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梳理完善个人承诺书》、《上报数据模板》可在衡水人才网相关下载中(http://www.hbhsrcw.com)或职称QQ群(59475420)(697211194)下载。
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2025年2月24日